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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費流感疫苗十月一日起接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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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會呼籲六十五歲以上榮民榮眷按時施打

(本刊訊)一〇〇年公費流感疫苗已自十月一日起開始接種,輔導會呼籲凡符合接種資格的年長榮民榮眷,均能按時接種,以維護自身健康。
輔導會表示,各榮家安養(護)榮民可於榮家保健組施打,各榮院(公自費護理之家)接受照護榮民可於各榮院施打;單身獨居且行動不便的年長榮民,則由各榮服處造冊,協調地方衛生局(所)或委託榮院、榮家施打。
輔導會指出,凡六十五歲以上(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)社區榮民、榮眷、榮家外住榮民可逕至鄰近榮總、榮院及就近之衛生所、合約醫療機構施打,或由各榮服處協調當地所屬市(縣)政府及各榮總、榮院提供駐點施打。
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,今年首波優先施打對象包括,六十五歲以上長者、安養等機構住民、罕見疾病與重大傷病患者、出生滿六個月至國小四年級學童,以及醫事防疫人員、禽畜養殖業者等高危險群。若優先接種對象施打後,疫苗還有剩餘,疾管局將視情況開放小五、小六學童,以及五十至六十四歲患有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候補施打。
疾病管制局並提醒接種後注意事項:
一、應於接種單位或附近稍做休息,並觀察至少三十分鐘以上,待無不適現象後再離開。
二、注意有無持續發燒(超過四十八小時)、意識或行為改變、呼吸困難、心跳加速等狀況,如感身體不適時儘速就醫,並告知醫師症狀發生及疫苗接種時間,以做為診斷參考。
三、接種疫苗可有效降低感染流感機率,但仍有可能罹患非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,應注意個人衛生保健及各項預防措施,維護身體健康。
相關流感疫苗接種資訊,請參閱疾病管制局流感防治網:http://flu.cdc.gov.tw,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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